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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岭崇撤渡建桥(东环路横四线至乌君大道)工程设计勘探项目

点击:47次 日期:2017-12-02 12:28:29.0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光泽县杉杭路桥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HXZ(南)17082光泽县岭崇撤渡建桥(东环路横四线至乌君大道)工程设计勘探项目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光发改审〔2017〕1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杉杭路桥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光泽县岭崇撤渡建桥(东环路横四线至乌君大道)工程设计勘探项目

2.2.   建设地点:光泽县城东部;

2.3.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红线宽度24米,设计长度1055.45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40km/h。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

2.4.   投资总额:暂定约人民币10039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地形图测绘(1:500)、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与优化、初步设计、概算、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配合服务工作等)

2.5.2.       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工程开工时间待定,工程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工程勘察(岩土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相应内容所对应的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路桥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市政或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要求。

3.5.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  1 900分至20171252359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进行在线购买。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或转达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HXZ(南)17082投标保证金”字样(2)或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单位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到位证明在开标当日未失效的;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投标函同时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1225900,提交地点为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如果评标专家抽取到异地的,具体开标时间在开标现场宣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编号和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从递交投标文件开始至开标前,对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若查验身份证原件与本人不符者,将作无效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费用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勘察费为:410×(1-20%)=328万元(勘察费为80万元,设计费为330万元,下浮20%),其中勘察设计费按290万元包干(不调整),奖金为38万元;如期完成第一阶段设计任务,奖励18万元;如期完成第二阶段设计任务,奖励20万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杉杭路桥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交通大厦     

电话:0599-7929025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镇岭路3号海信电器商场三楼   邮编:354100

联系人: 徐工、付工     联系电话: 0599—7929596, 0599—7928886

 

11.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光泽农行城中支行       

帐    号:1398 0501 0400 0021 9 

 

12.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光泽县一中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电话: 0599-7955262

 

13.监督部门或机构

监督单位:光泽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0599-697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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