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胶水及五金采购项目 |
点击:77次 日期:2017-12-02 12:28:23.0 |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1.招标编号: 0814-17101260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年限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胶水采购 |
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五金货物采购 |
2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3.预算金额:合同包1:定点采购 1年,预估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合同包2:定点采购2年,预估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 18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供应商资质要求:
7.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或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2投标人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是当年新成立企业请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或社会保险银行扣款凭证)。以上若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
7.3投标人具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履行本项目的设备清单及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7.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8.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14:00 时(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14:00 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11.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剑新
联系方式:0594-3393693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项目联系人:牛桂斌
联系电话:0591-87752770
传真:0591-87767987
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1171301001000403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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