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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社会福利中心场外景观(硬景)工程

点击:68次 日期:2017-12-01 10:42:57.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天亚招字【2017】NPJY2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建阳区社会福利中心场外景观(硬景)工程 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改〔2013〕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地方财政 ,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阳区童游街道水尾村赤泥埠自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人民币约:8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建阳区社会福利中心场外景观(硬景)工程施工图上所有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59872.00元人民币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含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1日至2017 12 5日(双休日不休),每天上午 3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2   30 5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建阳区民主北路14号东华大厦〔同一首歌〕五楼),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12月14日下午5: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南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或(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4.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5.若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其保函原件、保险凭证原件在中标公示结束后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

    6.6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建阳支行                 

    开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77 2070 5251 2259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215日下午 3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建阳区西区生态城书院东路151号西城国际11号楼4楼第一开标室)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本人建造师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建造师证、身份证、安全考核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和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pggzy.gov.cn/jy/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 

地  址: 建阳区东桥东路11号    邮编:   354200          

电  话:  13859368118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12层D、F座 

电  话:0599-8055807、15080515529、18605995166,联系人: 小陈、杨工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南平市建阳区西区生态城书院东路151号西城国际11号楼4楼 

 

     监管部门: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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