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竹岐停车场咽喉区及出入场线盖板工程项目(施工) |
点击:72次 日期:2017-11-30 10:53:17.0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1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竹岐停车场咽喉区及出入场线盖板工程项目(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交通【2014】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竹岐乡苏洋村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盖板面积为37499㎡,层高为8.5米,其中盖下建筑单体建筑(含洗车机库、牵引变电所、门卫2)面积为1541㎡;其中牵引所为地上二层,盖板及其余单体为地上一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招标范围为咽喉区(C区)及出入场线区(D区)的±0.00(相当于罗零标高为9.400m)以上墙柱(±0.00到8.5m盖板及上盖预留柱网)、梁板、盖板(含盖下装修和盖板防水,不含盖下土方、承台、地面、道路)及其区域内盖下单体(洗车机库、牵引变电所、门卫2)、周边防洪挡墙、消防坡道。(2)招标内容为咽喉区(C区)及出入场区(D区)盖板工程施工,包括区内的墙柱、梁板及盖板(含盖下装修及防水,不含盖下土方、承台、地面、道路),以及该区域内盖下建筑3个单体(洗车机库、牵引变电所、门卫2)的结构、装修,含周边防洪挡墙、消防坡道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不含所有安装工程);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9787043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5月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2.8现场施工条件:本项目位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竹岐停车场咽喉区,与地铁2号线土建1标、11标(即竹岐延伸段及停车场)的土建施工单位存在大量交叉施工,施工场地及临时用地(包括施工便道)、以及施工用水用电均不另行单独增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1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停车场(或车辆段)的施工项目。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 及《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榕建招〔2012〕20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9时00分至2017年12月6日17时00分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 (V4.6.0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zmtr.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邮编:350009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6308134、86308196,传真:0591-86308199
联系人:郭工、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7605650转8815、8823,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邹工、刘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管部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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