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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八医院消防装修工程(施工)

点击:57次 日期:2017-11-30 10:53:13.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7〕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第八医院消防装修工程(施工),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第八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第八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71号第八医院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28434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包括:福州市第八医院消防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内容包括住院部消防装修及配套安装改造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4345元,发包价:26394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投标时,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29日至2017 12 5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取7.2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第八医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71号

电话:0591-87053487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  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0591-83577680

联系人:小胡

 

监督部门:福州市第八医院监察小组

电话:0591-87053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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