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项目(勘察) |
点击:243次 日期:2017-11-30 10:53:12.0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XMCS-FZ(招)201703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项目(勘察)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7〕2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东湖路东侧、智慧路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44398平方米(计66.60亩),实际用地面积44398平方米(计66.6亩)。总投资约168275万元,总建筑面积10520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544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974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682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37072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建设周期约15个月;
2.7. 勘察周期: 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成果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企业法人及其拟派出主要勘察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信息一致。
3.9.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可以补足后参加本次投标);或(3)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9时30分止,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2.1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甲级,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检察机关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或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1层
邮编:350011
电话: 0591-38720983;0591-38722246
联系人: 陈湧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018,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731173,传真:0591-87731143
联系人:陈工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开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180号(环岛邮政大厦)
电话:0591-28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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