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集镇农贸市场工程 |
点击:35次 日期:2017-11-30 10:52:21.0 |
招标编号:YSZB-2017-1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集镇农贸市场工程 ,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 延平区樟湖镇;
1.2. 工程建设规模: 南平市延平樟湖镇集镇农贸市场工程,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98907元,k值为:12%,发包价为 703039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设计图为依据 ;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1.5. 标段划分: / ;
1.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房屋建筑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2.6.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9 日至2017年 12 月 4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平市延平区长富广场公寓1703室) 采用 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9 日9时30分)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在开标会现场递交,开标会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现场予以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 ,邮编: 353000
电话: 18065779589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长富广场公寓1703室 ,邮编: 353000
电子邮件: 975001172@qq.com 电话: 0599-8616626、18960615593
联系人: 张工、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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