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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综合实验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邀请书

点击:36次 日期:2017-11-28 17:38:45.0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0624-172911858)


致: (投标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综合实验中心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农业函〔2016〕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建设资金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农科院各承担三分之一,招标人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综合实验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西凤路福建省农科院埔垱院区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42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940平方米,主要用作食用菌、畜牧、果树、植保、土肥、作物、农业生态等7个研究所科研实验用房;地下建筑面积8320平方米,作为人防工程、设备用房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拟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项目建安总投资约15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12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总工期: 547 日历日。
2.5招标范围: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综合实验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精装修工程、道路、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防雷、电梯、人防、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智能停车系统、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夜景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和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制构件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范围包括:“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配电房、大门、围墙、值班室、水泵房、强弱电机房、挡土墙、变电站及其外线等)、配套设施(通风空调、燃气、强弱电、智能化);工艺设备、工艺管道、动力电、控制电、工艺支架平台、非标设备等部分的安装;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6工程质量: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且预制率达到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闽建筑〔2017〕7号)文件中所列的企业,并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自有或合作的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构件厂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预制构件生产或混凝土预制品的制造);注: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仅限作为一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 11 月 28 日至2017年 12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9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5.2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签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投标人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 12 月 4 日17时0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9.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jggzyjy.cn)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47号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591-8788466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6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39904,87548640
传真:0591-87525335
联系人:冯先生、苏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91903084510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保证金递交用途应备注招标编号(0624-172911858),否则视同未缴纳。)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监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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