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36次 日期:2017-11-28 17:38:42.0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YS2017-19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息化系统项目,招标人为景弘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单位:景弘集团有限公司;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信息化系统项目
2.3. 项目预算价:5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依法纳税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或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l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l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l 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l 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l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l 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l 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l 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或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查询结果网页打印机或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11月 28日—2017年12月 05日(含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概不退换,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现金、个人网上银行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 日09 : 0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间并签到,提交后概不退还。逾期送达(以签到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7.开标时间: 2017年 12月19日09: 00 (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开标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弘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吴队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号,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9372传真:0591-87610660;
联系人: 林榕华。
投标保证金、购买标书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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