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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洋墩乡洋墩中桥新建工程项目

点击:32次 日期:2017-11-28 17:38:0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顺昌县洋墩乡洋墩中桥新建工程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洋墩乡洋墩中桥新建工程项目已由顺发改审批以〔2017〕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洋墩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顺昌县洋墩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约163万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120日历天/□/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顺昌县洋墩乡洋墩中桥新建工程项目

/

43.44

新建洋墩中桥一座,桥全长43.44米,桥梁上构采用3跨13米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筒支桥面连续,下构为柱式桥墩,台桩基础,桥面净宽8.0米,人行道1.5米,桥面为12cm厚c40防水砼,并进行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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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632646元, 发包价155101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无。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8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会〔2015〕9号文“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进行限制”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应按规定向顺昌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10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pggzy.gov.cn/s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及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12月13日 09:00:00,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pggzy.gov.cn/sc/)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152元/份。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 开标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5.5 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投标人所能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5.6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pggzy.gov.cn/sc/)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简易招标办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2月 12 日下午17:00时之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采用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顺昌支行  

帐  号:197010100100073692010081   

(提醒: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

联系电话:0599-785181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pggzy.gov.cn/sc/)、/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洋墩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3860035818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顺昌县洋墩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1595993978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顺昌县鸿辉大厦6栋301室 

电话:13950634876 

联系人:  钟女士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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