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220kV系统保护柜及故障信息子站系统设备采购 |
点击:70次 日期:2017-11-28 17:38:01.0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HWFD-II-ZB-024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220kV系统保护柜及故障信息子站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招标范围:
合同包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设备使用地点 |
备注 |
合同包一:220kV系统第一套保护柜
|
220kV联络线保护柜1、陆上升压站主变保护柜1、鸬鹚岛升压站主变保护柜1、陆上升压站220kV母线保护柜1、鸬鹚岛升压站220kV母线保护柜1、陆上升压站220kV母联保护柜 |
合同包内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和试验、设计联络会、包装、运输、保险、交货,还包括提供对上述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调试和验收的技术指导与监督以及对招标人人员的培训,并提供技术详图和文件(包括调试和试验步骤及操作与维修手册等)。 |
鸬鹚岛升压站和陆上升压站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第一部分的有关规定。 |
合同包二: 220kV系统第二套保护柜 |
220kV联络线保护柜2、陆上升压站主变保护柜2、鸬鹚岛升压站主变保护柜2、陆上升压站220kV母线保护柜2、鸬鹚岛升压站220kV母线保护柜2、陆上升压站220kV故障录波柜、鸬鹚岛升压站220kV故障录波柜、鸬鹚岛升压站主变及35kV故障录波柜、故障录波组网交换机 |
鸬鹚岛升压站和陆上升压站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第二部分的有关规定 | |
合同包三: 故障信息子站系统设备 |
保护信息管理柜 |
鸬鹚岛升压站和陆上升压站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第三部分的有关规定 |
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所投合同包数量不受限制。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货时间、地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合同包一 |
2018年1月31日前 |
陆上升压站、平海镇招标人指定码头堆场(厂家卸货)。 |
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2 |
合同包二 |
陆上升压站、平海镇招标人指定码头堆场(厂家卸货)。 | ||
3 |
合同包三 |
陆上升压站、平海镇招标人指定码头堆场(厂家卸货)。 |
3、项目总投资:约 50亿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
5、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查询网站上有关一般纳税人信息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并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交货时间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合同包一、二的投标人应具有至少已成功投运1座220kV升压站继电保护系统的业绩,合同包三的投标人应具有至少已成功投运1座220kV升压站综合自动化或继电保护系统的业绩;(上述业绩均要求投标人提供1份用户所出具的使用证明(或验收证书)及相对应合同复印件,每份用户使用证明(或验收证书)及相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为1项业绩)。
(5)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拟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6)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7)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满足本招标项目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的需要;
(8)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
(9)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投标人需提供开标日前两个月内投标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经资格审查确定为合格,是授予合同的前提条件,资格审查确定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拒标。
6、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含公休日、节假日);出售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三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招标文件(包括电子文档)每个合同包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的评标办法。每个合同包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厅。
9、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按废标处理。
10、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17:00之前,招标人和代理人发出答疑或澄清的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前。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澄清的方式:以网络形式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答疑和澄清。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地点: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三部。
招标人名称: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099号滨海大厦14层
邮 编:351100
联 系 人:连兵兵
办公电话:0594-2371681
传 真:0594-2371678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楼
电话:0591-87538104
联系人:林工、陈工
邮 箱:2795743132@qq.com
监管部门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纪检监察室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1层
电话:0591-8754219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44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102751号 访问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