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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新城人行天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37次 日期:2017-11-27 16:31:35.0

顺昌新城人行天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亿达南招〔2017〕14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新城人行天桥工程项目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顺发改审批〔2017〕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顺昌县富州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顺昌县富州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新城

1.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 270 万元人民币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顺昌新城人行天桥工程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70万元人民币(其中暂列金25万元)具体以审核后控制价为准,详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pggzy.gov.cn/sc/)上本项目答疑)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资质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

3.1.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2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有关行政部门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

得参加投标。

3.7.2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顺昌县人民检查院申请查询,中标人(企业及法人代表)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7.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6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1 24 800分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npggzy.gov.cn/sc/)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8%(含8%)~10%(不含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2月14日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顺昌新城人行天桥工程项目或(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精神,南平市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12 15 日下午15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签到地点为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到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经理)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尚未办理顺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120.35.29.195/)、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pggzy.gov.cn/sc/)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富州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顺昌县龙山路6号   

电话:  13905991181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徐碧新城汇鑫大厦8层

电  话:0599-8276778  13850949021 

联系人:钟女士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顺昌支行

账   号:197010100100073692010079

 提醒: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话:0599-7851816

注:获取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友情提示:

①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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