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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青印溪“一河两岸”河滨景观工程及水东新城东三路路网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点击:53次 日期:2017-11-27 16:31:24.0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聚星明招2017【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青印溪“一河两岸”河滨景观工程及水东新城东三路路网改造工程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尤发改基〔2017〕22号、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尤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1)尤溪县青印溪“一河两岸”河滨景观工程:立面改造81020平方米,两岸景观改造长3800米、面积65700平方米,停车场改造5400平方米,卫生间改造160平方米、污水管网改造3816米等;(2)水东新城东三路路网改造工程:尤溪水东新城东三路、紫阳大道北段、居敬路、工商大厦与沈城尚品区间路及三奎大桥南侧交叉道路(含迎宾大道、三奎大桥连接段)的路基、路面、人行道、路灯、绿化及各种底下管线工程(强弱电、给排水、燃气等)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4亿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图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工程结算初审把关等的监理工作

2.4施工工期:1100日历天;

2.5.监理期限: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监理资料及后期服务期满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本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配合工程结算办理完成后,并提交完整监理资料止。后期服务阶段监理服务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并办理缺陷责任期(保修期)质量验收手续止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2.7.设计单位:     详设计图   

2.7.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及参考市场价,即人民币210万元(含税费包干价)。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人民币180万元整(含税费包干价)计取。施工验收合格后至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费,人民币30万元整(含税费包干价)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本项目“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所指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一级,下同)。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总监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

3.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3〕36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1  28  0830分至 2017 12   2  17 30分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2月19日17时00分前

6.2.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①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核验,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企业缴交的个人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可与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该栏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水东新城财富公馆5号楼2层 

电话:0598-6336290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23幢梅列建行3楼

电  话:13859170792;                

联系人:杨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尤溪支行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24759264423  

 

监督部门: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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