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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码头镇大坝桥危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32次 日期:2017-11-27 00:25:29.0

招标公告

 

南安市码头镇大坝桥危桥改造工程 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码头镇大坝桥危桥改造工程已由福建省公路管理局闽路办农(2016)函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安码头镇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位于南安市码头镇大坝桥,现状大坝桥是横跨诗溪,解决大坝村群众出行的一座石拱桥,根据需要对桥头两端接线进行改造,技术标准采用四级公路、20km/h,路线起、终点均与现状公路顺接,跨径布置为 3x20米,桥长 65.04 米,桥宽7.5米,包含拆除旧桥及外运、新建栏杆、桥面、桥身、桥墩、路灯及交通标志线等内容。工程总造价251.7568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一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

工期

K0+000.0 ~ K0+090.8

0.06504

本项目位于南安市码头镇大坝桥,现状大坝桥是横跨诗溪,解决大坝村群众出行的一座石拱桥,根据需要对桥头两端接线进行改造,技术标准采用四级公路、20km/h,路线起、终点均与现状公路顺接,跨径布置为 3x20米,桥长   65.04 米,桥宽7.5米,包含拆除旧桥及外运、新建栏杆、桥面、桥身、桥墩、路灯及交通标志线等内容。工程总造价251.7568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无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使用Ikey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投标项目,获取报名号后,用报名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www.qzzb.gov.cn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2017  年 12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通工程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zzb.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 200  元/份。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开标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5.5 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投标人所能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2月18日17:00时(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汇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账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

?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参与本项目投标

备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0595-86366802 

 

 

 

 

  2017 11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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