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农村河道整治三期工程南日镇山初排洪沟 |
点击:106次 日期:2017-11-27 00:25:03.0 |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农村河道整治三期工程南日镇山初排洪沟已由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莆秀发改(2017)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_闽立信招秀(2017)098 号__________;
2.2 建设地点:_____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山初村_______;
2.3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对南日镇山初排洪沟进行整治,工程总长度1.638km,包括清淤、疏浚、护岸等。本工程为5级堤防,等别为V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按照10年一遇设计;
2.4 最高控制价:审核预算价为3624782元;
2.5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
2.6 标段划分: / 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由招标人安排 ;
2.8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 水利水电 专业__贰___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7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7 万元; 保证金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 年 11 月 24日8 时 00分 00 秒前,登录到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ptfwzx.gov.cn/fwzx ),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注:网上投标系统以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电子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元收取;超过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0.5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 年 12 月 19 日 8 时 30分00秒前,通过_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_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ptfwzx.gov.cn/fwzx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 不组织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www.fjggfw.gov.cn)、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www.ptfwzx.gov.cn/fwzx )_上发布。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山初村
邮编: /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13062133133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丰美小区十号楼8层
邮编:/
联系人: 游先生
电话:13559818299
监督单位: 莆田市秀屿区水务局
联系方式: 18850985672
发布日期: 2017 年 11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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