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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互华-竞争性谈判-HHX-2017-006-厦门市粮食局监控及车场车牌识别

点击:63次 日期:2017-11-24 11:38:56.0
福建互华-竞争性谈判- HHX-2017-006-厦门市粮食局监控及车场车牌识别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HHX-2017-006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粮食局、
厦门市思明区豆仔尾路186号、0592-220304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南路23号1302单元,0592-5660559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市粮食局监控及车场车牌识别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录像设备视频控制设备监控摄像机数字栅栏道闸机等一批,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3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结合“三证合一”制度执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谈判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谈判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目前,我市税务部门已不再单独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而是将其与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合并。因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允许税务部门未单独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企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作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即日起至 2017  年 11月 29日(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金 
采购文件售价: 2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11-30 9:00: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南路23号1302单元)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沈小姐
0592-5660559 
其他: 投标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专用账号(邮寄):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渡支行;
账    号:40329001040010938;
收款单位: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7-11-23 18: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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