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电力福州茶园路生产基地第1标段(监理) |
点击:57次 日期:2017-11-24 11:36:54.0 |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1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福建电力福州茶园路生产基地第1标段(监理)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16〕A04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晋安区茶园街道茶园路60号。
2.2工程建设规模:第1标段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7900平方米,建安工程费暂按人民币25705.3419万元估算。
2.3招标范围:国网福建电力福州茶园路生产基地第1标段科研楼(1#楼)、实验用房(2#楼)。
2.4招标内容:包括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主体建筑和结构、装修装饰、人防工程、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防雷、室外总体(含永久性挡土墙、边坡支护和绿化景观)、电梯、环保降噪、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工程的建设及日常维护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89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暂定人民币386.5617万元,监理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20%计算。本工程监理酬金结算时,最终以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经招标人确认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20%重新计算监理服务费。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中的“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1.4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在投标时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投标人应按榕建筑〔2017〕47号文、榕建筑〔2017〕60号文规定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因素之一,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按“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4)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7号,邮编:350000;
电话:0591-87066466,联系人:林 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
联系人:陈思、林锨
电话:0591-8753810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1000551399400100030001
联系电话:0591-83821697
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完整注明“榕市建安招2017160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 话:0591-87598403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102751号 访问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