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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钓安置小区(一期)电梯工程

点击:27次 日期:2017-11-24 11:36:50.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1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钓安置小区(一期)电梯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岚综实项目审批【2016】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财政注入资本金,其余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范围:包含2#~8#楼客梯兼消防电梯和客梯兼无障碍担架梯的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2招标规模:本项目采购电梯共27部,最高控制价为6165340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控制价为准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

2.3交货时间: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并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起45日历日内货到现场,45日历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妥电梯使用证。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

1)应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须具备有效所投品牌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即一个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 电梯制造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上注明的电梯类型和参数应能满足《电梯需求一览表》的电梯类型(乘客电梯、乘客电梯兼消防电梯)和参数要求

3)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得乘客电梯的安装和维修许可)并满足验收要求;且安装维保单位未被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1年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为丁级未整改单位处理意见的通知》列入注销《许可证》、暂停新接业务的电梯施工单位处理名单;(已重新取得《许可证》或取消暂停新接业务限制的除外)。(如为授权安装单位,须附上委托书及资质证书,一家安装单位只能接受一个投标申请人的委托)

4)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制造商与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安装和维保必须为同一方)组成的联合体且应确定制造商为主办方;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负责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有关工作的主办人。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27日至20171212359通过区交易平台(www.pt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拟参与投标的,请登录区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4.2. 若投标报名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或在区交易平台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1日上午 9  30 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或企业基本账户所在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标当日需手持一份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百分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北厝镇红山村加田下65

   电话:0591-23178887    传真: 0591-86161882

   联系人:郑晓辉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77863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鹏、李丽艳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投标人自行选其中1家银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

备注:1、缴款凭证上应注明“ 吉钓安置小区(一期)电梯工程投标保证金” (可简写)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清楚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四层

 

监督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办公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315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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