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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档案信息化建设处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点击:134次 日期:2019-04-23 00:00:00.0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档案信息化建设处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档案信息化建设处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

NMGZC2019-Z012-F005

评审日期:

2019年4月18日

公示日期:

2019年4月22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2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出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证书,档案数字化服务厂商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开展工作,采取外包方式开展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的服务厂商,必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并无外资背景及外籍工作人员。

(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开标时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有行贿记录或未出具查询结果截图的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采购人名称: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

采购人地址:

包头 巴彦塔拉大街 -

采购人联系人:

赵主任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12488929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宝鼎大厦二楼212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34619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人民南路支行

项目负责人:

陈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219733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9年4月18日

639000

蒙古博众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昆都仑区帝豪天下816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郭玉、杨林田、张丽娟、贺立栋、王皓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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