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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蒙古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管理企业采购招标 采购结果公告

点击:468次 日期:2019-08-07 15:45:05.0

援蒙古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管理企业采购招标
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援蒙古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管理企业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 ZY-ZFCG-SZ-2019-116
评审日期:20190806
公示日期:20190807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下列 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与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法人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三)其他条件:
(1)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
(2)具有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高的资信能力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前三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亏损;
(4)具有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
(6)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黑名单。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记录,必须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援助蒙古国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政府大楼C734房间
电  话:0472-561807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 系 人:邢瑞芳 
联系电话:0472-5199098-804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备注
1
20190806
10580000.00
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评审成员:王树臣 张生亮 庞艺荣 张文静 周文玉 吕 兵  李昊飞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援助蒙古国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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