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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点击:137次 日期:2019-04-23 00:00:00.0

包头市东河区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政采GJZFCG2019-012
评审日期:
20190423
公示日期:
20190423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上要求属备查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内容;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复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1-1101室
项目负责人:
于晓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237469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年)
中标供应商
备注
A
20190423
1298924
包头市悦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评审成员:菅俐婷
张国强   杜继明   张俊丽   崔惠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复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0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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