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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九一医院医

点击:49次 日期:2018-09-04 15:18:13.0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九一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九一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政采XZDCG2018-031-1/2
评审日期:
2018年9月3日
公示日期:
2018年93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5)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为能够提供所需产品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
2.必须既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
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报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九一医院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层2009室
项目负责人:
李智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889217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8年9月3日
318100
包头市霞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B
2018年9月3日
153500
包头市惠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马雅静、黄渤、赵永红、张果兰、聂洪伟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九一医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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