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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量审核项目

点击:118次 日期:2018-08-14 17:23:38.0


包头市九原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量审核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量审核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508号
评审日期: 2018年08月13日
公示日期: 2018年08月1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师; 4、在包头市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原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提供房屋购买或租赁合同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另(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名称: 九原区城乡统筹促进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九原区党政大楼
采购人联系人: 刘晓毅
采购人联系方式: 693961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软件园大厦B座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41106040001817045502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
项目负责人: 范伟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394830819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户)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8年08月13日 480 内蒙古恒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沼潭东路总部经济园E21-101-2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鲍淑存、王晓东、吴志国、李红江、刘晓毅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九原区城乡统筹促进服务中心、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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