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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沙河河道

点击:84次 日期:2018-08-14 17:23:37.0

四道沙河河道清淤及监控、亮化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中标结果公示

四道沙河河道清淤及监控、亮化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四道沙河河道清淤及监控、亮化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招标编号:0773-1841GNNMGCGK0719
评审日期:2018年08月14日
公示日期:2018年08月14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一标段)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及相应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第一标段、第三标段)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包头青山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5540200135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备注
1
2018年08月14日
4165644.00
内蒙古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2018年08月14日
 
符合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予以废标处理
 
 
评审成员: 王立伟、杨雪梅、马红叶、曾慧、梁正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青山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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