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锦州市第七中学阶梯教室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JZGCGK1507
1.招标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市第七中学的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现对该单位阶梯教室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为人民币572780元,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投标人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锦州市第七中学
2.2工期时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2.3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工程规模:锦州市第七中学阶梯教室装修工程
3.合格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资格投标;
3.4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4.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2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
3.4.3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要求: 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6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6时;
4.2 领取地点: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4室);
4.3 领取文件所需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供应商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各项证书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4.4 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采购文件;
4.5 供应商未经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开标大会
6.1 开标大会时间为2015年5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6.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开招标公告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邮 编: 121000
电 话: 0416-2110814
传 真: 0416-2110814
电 子 邮 件: LNJZCGZX@163.COM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