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平板车大修项目(二次) |
点击:188次 日期:2020-08-17 16:06:16.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平板车大修项目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33 万元,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平板车大修项目。
2.2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 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服务期限根据招标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 招标范围:平板车大修(具体需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8月10日8时至2020年08月15日17时
获取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招标人同意,接受现场报名、邮寄方式报名、网络报名。
1、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5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4、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时请投标人尽量提供以下材料,以便记录使用: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提供);
注:如电子邮件报名,投标单位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kllnkl@126.com),同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校验无误后,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指定账户,代理机构向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5、公共资源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军
电 话:0429-279374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
联系人:范美涵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