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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243次 日期:2014-08-14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2014-3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市区

2.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道路总长1026米,规划红线宽30米,车道宽15米,两侧各2.5米绿化带及3.0米非机动车道及2米人行道,本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路面约17806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道约8008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约3252平方米。新建D=0.6米排水管线944米,新建12米高单侧单臂路灯27基。

2.3工程概算为907.53万元

2.4招标范围:道路总长1026米,规划红线宽30米,车道宽15米,两侧各2.5米绿化带及3.0米非机动车道及2米人行道,本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路面约17806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道约8008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约3252平方米。新建D=0.6米排水管线944米,新建12米高单侧单臂路灯27基工程施工。

2.5工期要求2014年9月15日开工至2014年10月15日竣工,工期3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报名网站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后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软件公司收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14年9月9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1室。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或未送达到制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至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昊洋

电 话:0412-560005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59-21-1

邮 编:117000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银环支行

公司账号:7000002675521

联系人:都维娜、马涛

电 话:024-43853058

 

辽宁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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