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队副食品采购及机关餐厅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点击:37次 日期:2020-07-13 11:54:23.0 |
某部队副食品采购及机关餐厅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已经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资金已落实。现就某部队副食品采购及机关餐厅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某部队副食品采购及机关餐厅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JZBH20200503ZBRW
3 标段划分:1标段:部队副食品采购
2标段:部队机关餐厅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
4 项目概括:1标段:部队副食品采购主要包括:蔬菜类、畜禽肉、禽蛋类、干调类、水果类、牛奶类等副食品采购
2标段:部队调整3-4名炊事员负责机关餐厅管理、副食采购、验收、外场送餐等工作,中标企业负责机关餐厅、机关二餐厅主副食加工、就餐服务、保洁等工作。工作时间一般为05:30-20:00,必要时根据任务要求协助开展夜餐制作,人员假期可适当调整。所有地方人员的聘用、管理、体检、社保缴纳等事宜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涉及与雇佣劳工的所有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5 招标范围:某部队副食品采购及机关餐厅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6投标保证金:1标段:1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2标段:2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7 项目概算:1标段约2500万元
2标段约12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标段: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注册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500
万元(含)以上;
(三)营业执照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禽蛋鱼肉、果蔬、干调等副食品经营项目;
(四)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包括: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
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五)2017年至今,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
(六)投标人应在葫芦岛地区设立有固定经营场所;
(七)非外资(含港澳台)、中外合资企业;
(八)投标人愿意支持部队消费扶贫有关工作;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单位注册地为同一地址的,或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
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标段: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需具备餐饮服务行业从业资质;
(三)公司制企业(不接受个体工商户);
(四)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五)在葫芦岛当地具有餐饮经营实体;
(六)非外资(含港澳台)、中外合资企业;
(七)正规服务管理团队;
(八)完备的产品管理控制体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人员要求:
炊事保障人员24人,均必须是经公立医院体检合格,具有健康证的中国公民,具体情况
如下:
1.行政总厨1人,具有国家职业一级厨师资格,负责地方炊事人员的管理,协助司务长开展饮食保障工作;
2.中式烹调师6人,具有国家职业四级厨师以上资格,其中二级以上厨师不少于2人。
负责副食品的加工、灶台日常维护管理。
3.面点师2人,具有国家职业四级厨师以上资格。其中1人负责中式面点制作、加工,
1人协助主食中心负责西点制作。
4.配菜5人,具有医院出示的体检合格证明,负责主副食品初加工,含后厨卫生清理、
原材料清洗、切配。
2.服务员10人,具有医院出示的体检合格证明,负责前台卫生清理、洗碗、打荷事宜。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携带
1标段: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经
营项目包括: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4.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下列信息单
独制表提供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地址7.投标人在葫芦岛地区设立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以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为准)8.投标人愿意支持部队消费扶贫有关工作说明
2标段: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餐饮服务行业
从业资质证书3.人员要求中的资格证书厨师资格证书、体检合格证等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
股企业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下列信息单独制表提供并加盖公
章: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地址7.投标人在葫芦岛地区设立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以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为准)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8月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不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用邮寄等形式。
4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参与开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5受疫情原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代理公司发出的澄清文件。
五、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
联系人:李助理
电话: 0429-8250150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街锦绣花园小区1-2层2号
联系人:郁思博
电话:0429-2662688
2020 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