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中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点击:74次 日期:2020-06-28 10:26:09.0 |
一、招标条件
滨河中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住建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市汇达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河中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境内
2、工程规模:全部监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天)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资金 来源 |
滨河中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全部监理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90 |
16 |
自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资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同等规模或以上业绩至少一份。
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A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报告原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网上截图)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7日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7日09时30分
4、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28日。
2.领取地点: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406室)
六、其他说明
1、计划工期:90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质量标准: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领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防伪公章的贰份复印件装订成册: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资质证书副本;
④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⑤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监理部组成人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⑥近3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相关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和正规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的为准);
⑦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企业信用报告(并附网站截图)。
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28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
5、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406室)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信用中国(辽宁)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汇达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兴中路98号
联系人:李佳睿
联系电话:134642486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
联系人:李 爽
电 话:0421-2639800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