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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

点击:88次 日期:2020-06-19 13:07:17.0
招标代码:04272020050230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发[2018]3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人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法人:李玉祥,招标代理机构为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河口国家自然保护区内。
2.2合同估算价为:423万元。
2.3招标范围:标识牌设置、生态修复。
2.4工期要求: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9月13日,计划工期60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钢结构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水利水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其他要求:无。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4.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2020-07-02 15:00前完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的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提供有效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交纳凭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6-18 08:30至2020-06-23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7-07 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法人:李玉祥 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东湾新区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韩成 联 系 人: 孟琪
电 话: 13322378978 电 话: 697889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LSZXGHK@126.com 电子邮件: 4485894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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