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9年老旧小区房屋改造工程EPC项目 |
点击:56次 日期:2020-06-18 16:02:52.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2019年老旧小区房屋改造工程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鞍山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北长甸小区、拥军小区房屋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鞍山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铁西共和小区房屋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鞍山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深沟寺六区小区房屋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20]86号 鞍发改审投[2020]87号 鞍发改审投[2020]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80%、自筹20%,资金落实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长甸小区位于铁东区城区南部,中华南路东、长大街南、园林大道西、长甸南街北。拥军小区位于中华南路东、安乐街南、园林大道西、工人街北。共和小区位于铁西区城区大西街东、共荣街南、民生西路西、共和街北。深沟寺六区小区位于鞍钢高中南,东山风景区西,莘英路北,莘华路东。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6.38万平方米。
其中北长甸小区、拥军小区建筑面积30.76万平方米,惠及91栋楼5392户居民。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屋面进行改造4.64万平方米、楼体外墙修复、粉饰、保温18.48万平方米,更换楼宇门322个、楼梯间门窗0.39万平方米,楼梯间电表箱651个、感应灯1641个、配电线路13.93万米,楼梯间内部修补、粉饰11.42万平方米、楼梯扶手修缮美化0.74万平方米等。
共和小区建筑面积27.13万平方米。惠及78栋楼5157户居民。主要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外墙修复、粉饰15.4万平方米,楼体外墙保湿15.4万平方米,建筑屋面综合改造1.34万平方米,更换楼宇门298个、楼梯间门窗0.32万平方米,楼梯间电表箱659个、感应灯1742盏、配电线路13.4万米,修缮单元入口坡道台阶0.2万平方米、楼梯扶手0.7万平方米等。
深沟寺六区小区建筑面积18.49万平方米,惠及77栋楼3842户居民。主要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外墙修复、粉饰15万平方米,楼体外墙保湿1.6万平方米,建筑屋面综合改造1.6万平方米,更换楼宇门150个、楼梯间门窗0.24万平方米、楼梯间电表箱394个、感应灯988盏、配电线路7.86万米,楼梯间内部墙面修补、粉饰6.67万平方米等。
2.3投资额:11873万元。
2.4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2020年7月15日开工至2020年12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169天。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 设计单位具有其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
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二) 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 或者 [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资格及在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发包⼯程相类似的设计、施⼯或者⼯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责任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其中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4. 投标
4.1现场投标地点: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43-1号)(须邮寄)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8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43-1号)(须邮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11号
邮编:114001
联系人:张逸弛
电话:0412-228812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43-1号
邮编:114000
联系人:吴英霞 苏文栋
电话:0412-5830778
传真:0412-583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