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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某部礼堂建筑采购项目(二次)

点击:34次 日期:2020-06-18 16:02:06.0
招标代码:04292020150294 设备|

葫芦岛市某部礼堂建筑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名称)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二次)葫芦岛市某部礼堂建筑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某部

3、招标范围:地砖、礼堂隔音顶棚、礼堂隔音墙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合格

5、投资总额:27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0  7  13 上午9:30 时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投标保证金: 5400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项目关的经营范围及履行项目的能力;公司必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二)供应商必须为近3年内无政府采购或军队采购不良记录的公司,必须够按照规定时限内完成供货,所供应物资必须为正品,符合规定参数要求具有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   18 日至 2020 年 6  24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指定专人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4号楼门市02室)报名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代理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供应商需提供的产品的检测报告

6)供应商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24 日,每日上午 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指定专人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13  09 30分,

    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媒体: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军队采购网

       招标人:葫芦岛市某部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429-2456312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4号楼门市02室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429-3094333

       传真:0429-8231753     邮编:125000  

                                           2020 6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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