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东四管理区700吨/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点击:43次 日期:2020-06-13 16:22:36.0 |
海城市东四管理区700吨/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城市东四管理区700吨/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发{2020}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城市东四管理区,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试运行等全部内容(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海城市。
2.2工程规模: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污水处理厂(站)(700吨/日)工程等建设。
2.3工程投资额:1130.86万元。
2.4本项目不分标段。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试运行等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2020年7月20日开工至2021年7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365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及范围:
3.1.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 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3.1.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
3.4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海城市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将影响参与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咨询电话:主体注册审核事宜: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
4. 投标报名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6月15日08:00时起至2020年06月19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8日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6.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城市东四管理区
地 址:海城市
联 系 人:汤 潇
电 话:0412-362102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郝博阳
电 话:0412-8801558
传 真:0412-8801558
交易部门:海城市公共行政和资源交易事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隆分理处
账 号:245112010100016280
行 号:314223200771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王忠旭
联系电话:0412-3618011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