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中心医院新建综合业务楼消火栓管道增加和传染病楼消防给水工程 |
点击:161次 日期:2020-06-13 16:22:11.0 |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县中心医院委托,为朝阳县中心医院新建综合业务楼消火栓管道增加和传染病楼消防给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县中心医院新建综合业务楼消火栓管道增加和传染病楼消防给水工程
2、建设单位:朝阳县中心医院
3、建设地点:朝阳县新县城中心医院院内
4、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信用中国(辽宁朝阳)
5、资金来源:自筹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8、工 期: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从事机电行业三年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持证上岗;
(3)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在“信用辽宁”等网站列入失信曝光的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物价、恶意降价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进行失信曝光。
(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资格备案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投标报名、资格备案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12日起至2020年6月16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报名前由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先到朝阳县中心医院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合格的投标单位持招标人出具的《回执单》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报名要求:以下证件要求携带原件,复印件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防伪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开户许可证;
(6)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结果网上查询记录);
(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防伪公章);
(9)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职称评定表);质检员(相关专业证件)、施工员(相关专业证件)、安全员(安全C证);项目班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由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先到朝阳县中心医院签订《保证工期承诺书》,签订后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其他注意事项:
(1)本工程款项于中标后3年内付清;
(2)中标人需提供正式竣工验收图纸,每项不少于8套;
(3)工程实际结算以朝阳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价格为准;
(4)中标人进场施工后需自行与原土建总包方协商施工相关事宜,确保工程正常施工,不能影响工期,否则建设单位有权选择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购买地址: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 号3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估算价的2% 以内(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7日9时00分;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五楼(朝阳县柳城街道工业园区院内);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如有转包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2、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相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县中心医院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四段114 号
联 系 人:崔院长
电 话:0421-382009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 号
联 系 人: 董 谕
电 话: 0421-3711188 18204219876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