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市府大街道路建设工程(盖州路至东升路)EPC工程总承包(二次公告) |
点击:72次 日期:2020-06-05 12:50:26.0 |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20150127
1、盖州市市府大街道路建设工程(盖州路至东升路)EPC工程总承包(二次公告)(项目名称)已经盖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现就盖州市市府大街道路建设工程(盖州路至东升路)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1工程内容如下:盖州路至东升路道路长约1525.904米,红线宽约24.5米~30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通讯等。
1.2工程投资额:约2000万元。
1.3招标内容:本工程为EPC工程总承包,包含与本项目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和服务内容。具体包括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服务,办理配套设施确认、配合完成最终结算审计等。
2、本工程建设地点:盖州市老城区、大清河北岸。
3、质量标准:
3.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3.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4、开标日期:2020年6月28日下午14:00时;
5、开标地点:营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盖州市市府大街西段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6、开、竣工时间:2020年7月7日—2020年10月30日
7、投标保证金:40万元。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8.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8.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8.4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 BB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信用辽宁网可查);
8.5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6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区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8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两家、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
8.9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入库;
8.10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以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8.1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要求: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9日到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按照相关程序,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州市辰州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盖州市清河大街天禹岗南
联 系人:金勤英
联系电话:0417-7567008
邮 编:115200
招标代理人:辽宁兴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彩霞小区05-金隆地砖厂第三层楼
联系人:付森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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