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芬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
点击:50次 日期:2020-06-05 12:48:26.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南芬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本溪市南芬区交通局以《关于2020年南芬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复的函》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本溪市南芬区交通局批准,项目业主为本溪市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本溪市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计划工期: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11月30日。
2.2招标范围:2020年南芬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标段划分:本项工程不划分标段。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投标人保证金:
开 户 名: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工商银行北地支行
账 号:0706000229264079266
工行电话:024-43889207
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施工任务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1.4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1项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5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必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可查)。
3.1.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3.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原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9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现场报名所需携带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5、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证明、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证、业绩证明、劳动合同,7、项目总工职称证、安全证、业绩证明、劳动合同,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缺少其中任何一项不予报名。报名地点: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4.2报名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日9: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本溪市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 址:本溪市南芬区
联 系 人:那其兴
电 话:024-43809331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 系 人:封铭
联系电话:024-43210676
邮 箱:1943542802@qq.com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