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波罗赤镇现代农业创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点击:63次 日期:2020-06-01 11:58:42.0 |
一、招标条件
朝阳县波罗赤镇现代农业创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瑞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县波罗赤镇波罗赤村
2.工程规模:新建土压墙钢结构日光温室及大棚配套建设缓冲房建设项目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元) |
资金来源 |
朝阳县波罗赤镇现代农业创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新建土压墙钢结构日光温室及大棚配套建设缓冲房建设项目等 |
120 |
36428872.31元 |
自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农业大棚建设;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附技术职称评审表)、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和资料员持证上岗(必须为建筑类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具备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行用评价报告(AAA级)并附相关网站的网上查询记录。
3、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4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3.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4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2日。
2.领取地点: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二段兰亭汇公寓311室
六、其他说明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1、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本工程项目杜绝转包和挂靠行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永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按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有防伪码公章):(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法人诚信证明(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防伪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能扫描二维码的资质证书,不用提供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信用报告AAA级,并附相关网站查询记录;(7)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截图(法人及项目经理)并加盖公章;(8)项目班子成员职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员证书、施工员证书、质检员证书、资料员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官网可查,未联网企业提供住所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9)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10)相关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报告为准)等相关资料。
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于2020年 5 月 29 日至2020年 6 月2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到朝阳永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20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投标保证金:不高于合同估算价的2%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6 月 19 日 14 时00分,并于同一时间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4.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其他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后,中标企业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实施计划》,如在《工程实施计划》中制定的工期、质量等不能按时完成的或经监理提出警告3次后(含3次)项目监管单位有权扣除该中标单位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施工合同。
(2)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乡镇、村及村民等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中标后的施工单位须在项目所在地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4)本项目工程款按照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5)为增加我县税收,施工单位须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税费交到朝阳县税务局。
6.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相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瑞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3号3-2
项目联系人:黄志礼
联系电话:15842156665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永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二段兰亭汇公寓311室
项目联系人:孙献南
联系电话:0421-2955588
日期: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