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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湾疏港公路(鞠屯-盐场(松沙线)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全过程监理

点击:308次 日期:2020-05-23 16:53:37.0
招标代码:0411202002019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湾疏港公路(鞠屯-盐场(松沙线)一级公路改扩建)全过程工程监理已由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太平湾疏港公路(鞠屯-盐场<松沙线>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瓦发改准[2019]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太平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太平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大连太平湾沿海经济区,本项目路线全长11.396km,其中新建路线全长约10.962km,利用松沙线渠化改扩建长0.434km,全线设置特大桥2220m/1处(跨海大桥)、中桥100m/3处、小桥6m/1处、涵洞2处,新设平交口8处。

2.2招标范围:①工程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人要求编制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控制设计文件编制进度及质量、对设计文件提出优化方案;为招标人的招标采购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及HSE情况进行控制;协助招标人的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草拟合同文本、审核合同条款并监督合同的执行工作;验收阶段配合招标人编制档案自查报告、竣工报告等。为招标人办理本项目手续提供技术支持及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设计审核、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办理、项目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2.3计划工期:9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6月3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2年12月31日)

2.4本项目工程投资额约:842万元人民币。

2.5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 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企业业绩

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同时具有1项类似道路项目业绩。

注:①本项目中类似道路项目业绩指一级及以上级别公路施工监理(下同),近5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

②类似道路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企业信誉

无。

主要人员

项目总监(1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道路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且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主体单位要求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要求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6有意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45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详细地址)。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如下: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6.1.1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6.1.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6.1.3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6.1.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6.1.5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 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技术建议书35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和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5分

阐述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等内容准确,分工清晰、具体、合理,符合监理要求得4.1-5分;

阐述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等内容较准确,分工较清晰、较具体、较合理,较符合监理要求得3.1-4分;

阐述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等内容基本准确,分工基本清晰、具体、基本合理,基本符合监理要求得3分;

阐述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等内容不准确得0-2.9分。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试验检测设备及监理设施设置4分

对监理机构设置,项目监理班组人员及结构、职责任务、试验检测设备及监理设施设置超过《委托人要求》的情况得2.1-4分;

对监理机构设置,项目监理班组人员及结构、职责任务、试验检测设备及监理设施设置基本满足《委托人要求》的情况得0.1-2分;

对监理机构设置,项目监理班组人员及结构、职责任务、试验检测设备及监理设施设置不符合《委托人要求》的情况得0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分

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方法得当,制度明确得3.3-4分;

有较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方法较得当,制度较明确得2.5-3.2分;

有基本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方法基本得当,制度基本明确得2.4分;

没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方法不得当,制度不明确得0-2.3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8分

对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等目标明确,分析合理,各环节提出的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得6.6-8分;

对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等目标较明确,分析较合理,各环节提出的较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得4.9-6.5分;

对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等目标基本明确,分析基本合理,各环节提出的基本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得4.8分;

对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等目标不明确,分析不合理,各环节提出的不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得0-4.7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4分

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得当,工程档案管理措施可行得3.3-4分;

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较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较得当,工程档案管理措施较可行得2.5-3.2分;

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基本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基本得当,工程档案管理措施基本可行得2.4分;

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不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不得当,工程档案管理措施不可行得0-2.3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4分

对监理组织协调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3.3-4分;

对监理组织协调方法较合理有效,针对性较强、措施较具体得2.5-3.2分;

对监理组织协调方法基本合理有效,针对性一般、措施基本具体得2.4分;

对监理组织协调方法合理无效,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具体得0-2.3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

对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各项控制措施针对性强得4.1-5分;

对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各项控制措施针对性较强得3.1-4分;

对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准确,各项控制措施基本有针对性得3分;

对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各项控制措施没有针对性得0-2.9分。

合理化建议1分

合理化建议,经评委会评审被采纳的,每一条加0.5分,满分1分

主要人员25分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15分

(1)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9分。

(2)项目总监6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资质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

(1)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获得过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交通建设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的加2分;

(2)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所监理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鲁班奖、李春奖)的,加2分;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部试验检测师证的加2分。

项目部其他人员10分

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6分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下,每增加1个国家注册类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的,加1分,最多加2分。

安全工程师2分

(1)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下,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最多加1分;

(2)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下,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加1分,最多加1分。

企业业绩20分

(1)近5年企业业绩满足强制性条件得14分;

(2)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2分)

满足招标文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每增加5km(尾数不计)加1分,最多加2分。

(3)特大桥(2分)

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每增加一座特大桥加1分,最多加2分

(4)交通安全设施工程(2分)

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每增加5 km(尾数不计)加1分,最多加2分。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3)、(4)所要求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履约信誉10分

企业信誉5分

(1)信用评价(2分)

投标人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监理)结果,其中AA得2分,A得1分,B得0.5分,B以下不得分。

(2)守合同重信用(3分)

投标人获得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得3分,获得过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得2分,得过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原件)

企业获奖5分

(1)国家奖项(5分)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所监理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鲁班奖、李春奖)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相关网址和网页截图或者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日期以颁奖时间为准)

评标价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10分)-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10分)+偏差率× 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E2=0.1,评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如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评分要求即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大连太平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政

电 话:0411-62596991

地 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岗店办事处西长春路西段13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洁、潘玲玲

电 话:0411-82706557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35号盛世大厦1502室

电子邮箱:lijie-777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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