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建昌县省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点击:73次 日期:2020-05-23 16:53:25.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建昌县省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批字[2020]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昌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为省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0年建昌县省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0年建昌县省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建昌县素珠营子乡、玲珑塔镇。
2.3投资概算:187万元。
2.4建设规模:经果林、老果园改造、封禁治理、围栏、作业路等。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对以下二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兼投不兼中。
第一标段:2020年建昌县省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素珠营子乡邱杖子小流域(小后沟片区)。
第二标段:2020年建昌县省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玲珑塔镇玲珑塔小流域(皮匠沟、后杖子、玲珑塔本街村片区)。
2.6工期要求: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6)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并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变动,施工时需与投标时所填报的成员相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更换施工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11)不许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报名和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取网上传输和邮寄等形式。
(12)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购买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络的形式获取,投标人将下列资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502525355@qq.com。发送时请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项目简称。
4.2报名要求:(1)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3投标企业需要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主题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陆”→“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若开标时间截止前疫情解除目正常开标:若开标时间截止前疫情未解除,项目发布补充说明延期开标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昌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杨局长 联系电话:0429-3608211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玉皇街道盛达街附近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429-7867888
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