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公安局留置中心二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点击:61次 日期:2020-05-23 16:53:2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公安局留置中心二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镇市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北镇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分为 三 个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北镇市公安局留置中心二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
二标段:北镇市公安局留置中心二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三标段:北镇市公安局留置中心二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点:锦州市北镇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规模:新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 承包方式:总承包。
2.5 计划工期:1个月(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竣工时间)。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叁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2日8:00至2020年5月27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 ggzy.j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网上入库参照《关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文件要求),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4.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一标段50000元、二标段20000元、三标段5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4.5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5日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镇市公安局
地 址:北镇市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416-508109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3-7号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15704254605
电子邮件:1755042828@qq.com
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