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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养护工程监理

点击:63次 日期:2020-05-21 12:00:53.0
招标代码:04112020020184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20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大交发[2020]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燃油税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内容包括:2020年大连市普通干线公路预防养护工程、桥梁粉刷工程、隧道提质升级工程等公路养护工程的监理服务,公路技术等级为一级和二级,桥梁包括大、中、小桥,隧道包括中、短隧道,工程总投资约4350万元;第二标段内容包括:2020年普通公路标志标线、钢护栏增设、维护及路产恢复等工程的监理服务,公路技术等级为一级和二级,工程总投资约2665万元。

2.2招标范围:上述项目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大连市境内。

2.4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2.5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第一标段:近五年(2015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公路工程(含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第二标段:近五年(2015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公路交通工程监理业绩。

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己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2 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正在监理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一标段:近五年(2015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公路工程(含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

第二标段:近五年(2015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公路交通工程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

注:项目总监类似项目业绩应是己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为准)。

3.8有意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20日至2020年0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

4.2已报名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05月27日至2020年06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7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时至 13: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2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如下:

1.评标方法: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辽宁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按标段顺序确定中标人。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 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未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

    (2)投标文件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满足暗标编制要求。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 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6分

财务报表:4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 ,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技术建议书:35分

质量控制(5分):

   (1)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控制程序科学合理,针对性强,4.1-5分;

   (2)质量保证体系较完善,质量控制程序较合理,针对性较强,3.1-4分;

   (3)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完善,质量控制程序基本合理,基本有针对性,3分;

   (4)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质量控制程序不合理,基本不具备针对性0-2.9分。

进度控制(5分):

   (1)总进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进度控制措施得力,4.1-5分;

   (2)总进度目标的分解较合理,进度控制措施较得力,3.1-4分;

   (3)总进度目标的分解基本合理,进度控制措施基本得力,3分;

   (4)总进度目标的分解不合理,进度控制措施不得力,0-2.9分。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5分):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明确、可行,保证措施周密、合理,针对性强得4.1-5分;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较明确、可行,保证措施较周密、合理,针对性较强得.3.1-4分;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基本明确、可行,保证措施基本周密、合理,基本有针对性得3分;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不明确,保证措施不合理,不具有针对性得0-2.9分。

费用控制(5分):

   (1)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且可行,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得4.1-5分;

   (2)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且较可行,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较合理得3.1-4分;

   (3)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且基本可行,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基本合理得3分;

   (4)无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不合理得0-2.9分。

档案及合同管理(2分):

  (1)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得当,工程档案管理措施可行得1.7-2分;

  (2)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较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较得当,工程档案管理措施较可行得1.3-1.6分;

  (3)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基本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基本得当,工程档案管理措施基本可行得1.2分;

  (4)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不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不得当,工程档案管理措施不可行得0-1.1分。

组织协调(3分):

  (1)组织协调得力得2.5-3分;

  (2)组织协调较得力得2-2.4分;

  (3)组织协调基本得力得1.5-1.9分;

  (4)组织协调力较低得0-1.5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5分):

  (1)对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各项控制措施针对性强,4.1-5分;

  (2)对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各项控制措施针对性较强,3.1-4分;

   (3)对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准确,各项控制措施基本有针对性,3分;

   (4)对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各项控制措施没有针对性,0-2.9分。

 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5分):

 合理化建议,经评委会评审被采纳的,每一条得1分,满分5分;

    主要人员:25分

    项目总监资格(15分):

   (1)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9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与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相比:

    第一、二标段近5年每增加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加2分,满分6分;

    项目总监答辩(10分)

    评标价: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本项目F=10),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1),E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2=0.5)。

    业绩:20分

   (1)满足业绩强制性条件得12分;

   (2)第一、二标段近5年每增加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

    履约信誉:6分

   (1)对于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2019年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中,信用等级被评为A级加2分;AA级加3分,最多得3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最多得3分;

    财务状况:4分

   (1)提供近3年(2016、2017、2018)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0,每年得1分,满分3分

   (2)连续3年均为盈利得分,满分1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大连)(http://ggzyjy.dl.gov.cn/TPFront/?COLLCC=2816114025&)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381号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梁先生、刘先生

电   话:0411-39946018               电   话:0411-84350132、84350112

传   真:                            传   真:0411-8465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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