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净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附属配套工程一至三标 |
点击:51次 日期:2020-04-24 17:50:11.0 |
本招标项目已由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朝阳市净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朝发改发[2019]9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工程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境内,该工程燕都净水厂近期11万t/d。
招标范围:
一标:净水厂厂区给水、污水、加药等管道安装工程。
二标:实验室配套设备安装工程。
三标:净水厂实验室设备采购。
工期:
一、二标:计划工期3个月。
三标: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设备满足供货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一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持证上岗。
二标:投标人应是实验室专业的设计及施工单位,生产或经营须满3年(以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算)以上,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实验室配套设施项目(实验室家具)。
三标:投标人应是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生产或经营须满3年(以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算)以上,具有ISO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证书)。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并附信用中国(辽宁)网站查询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恶意降价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进行失信曝光。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获取地点为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28室,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lnhnzb@163.com,待验资合格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并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及时反馈至朝阳市水务局招标办;
4.2 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4.3 一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可携带具有清晰二维码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报告、业绩证明材料、联系方式;还须提供项目班子成员证件、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社保官网可查,未联网企业提供企业住所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
4.4 二、三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ISO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经销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业绩证明材料、联系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0日14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0年5月20日14时整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朝阳市河东体育馆东侧)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净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二段一号
联系人:王高磊
电 话:0421-28126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辽宁省水利设计院1号楼428室
邮 编:110006
联系人:郭建华 周晓亮
电 话:024-23872861
账号:06135501040004934
开户银行:辽宁省沈阳市农行方型广场支行
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