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营子镇公营子村扶持村集体经济暖棚建设项目 |
点击:35次 日期:2020-04-24 17:49:35.0 |
一、招标条件
公营子镇公营子村扶持村集体经济暖棚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农委备案。招标人为喀左县公营子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营子镇公营子村扶持村集体经济暖棚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公营子镇境内
2.工程规模:带看护房的暖棚11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天)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资金 来源 |
公营子镇公营子村扶持村 集体经济暖棚建设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90 |
210 |
扶贫资金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经营范围内包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与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具有协调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AA级等级信用报告(并附网上查询记录)。
3、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在“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曝光的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1日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8日
2.领取地点: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其他说明
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备案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
(1)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诚信证明、法人履约承诺、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诚信证明和法人履约承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由他人代签,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或参与投标,如在中标后或施工中发现由他人代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且追究其责任,造成损失依法追究补偿且已施工部分拒绝付款);(2)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及经社保部门认证盖章一年及以上社保明细;(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新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在投标环节不用核对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并附网上查询记录);(7)项目经理(应具备与投标资质相配套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证;专职安全员证;质检员证。项目班子成员社保部门认证盖章一年及以上社保明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员要求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项目班子成员进行施工现场考勤,如有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人员,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8)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证明);(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10)近3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相关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和正规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的为准)。
2、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左县公营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喀左县公营子镇
联 系 人:王瑞雪
电 话:1384217633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
联系人:陈金萍
联系电话:0421-3802789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