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四合城桥等危桥养护工程施工 |
点击:53次 日期:2020-04-22 17:41:01.0 |
阜新市四合城桥等危桥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阜新市四合城桥等危桥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阜新市四合城等危桥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0〕11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省道奈北线四合城桥等3座小桥位于阜新市阜蒙县境内。受交通量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桥梁主体病害较多,承载能力不能满足通行要求,经检测论证确定均为四类、五类危桥。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桥梁进行全桥重建。
招标控制价金额:419.1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桥梁工程、引线工程、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5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 5 月 30 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 10 月 31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18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企业业绩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桥涵)工程施工。
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注:办理信用报告须知可登陆信用辽宁网(http://www.xyln.net)查阅。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桥涵)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桥涵)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3.6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30 时至 9: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uxi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38号
联 系 人:隋先生
电 话:0418-338808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ljzb_h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