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0年度(花英台提水站6、7、9、15、16支渠)工程 |
点击:54次 日期:2020-04-22 17:39:26.0 |
招标代码:04172020150063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0年度(花英台提水站6、7、9、15、16支渠)工程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发【2020】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口市大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及地方配套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0年度(花英台提水站6、7、9、15、16支渠)工程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 1 )花英台提水站6、7、9支渠;渠道衬砌: 2.5km 。( 2 )配套建筑物拆除重建:5 座;穿堤涵 3 座、分水闸渡 2座;堤顶路 1条,1.6km。
二标段:( 1 )花英台提水站15、16支渠;渠道衬砌: 2.8km 。( 2 )配套建筑物拆除重建:10座;分水闸渡7 座、节制闸 2 座,过路涵 1座;堤顶路 1条,2.8km。
2.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4项目估算价:11316275.39元,其中:一标段:4743535.48元;二标段:6572739.91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本项目须于9月30日前完成总项目50%以上工程量,10月31日之前完成总项目90%以上工程量,11月20日之前全部完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建设地点:营口市老边区。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达到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3.3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6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在投标过程中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注明授权人联系方式)发送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lnjr2017@126.com)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18日 9:30(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营口市大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营口市青花大街西27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17-6672187
代理机构: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
联 系 人:金经理 联系电话:0417-2668088
传真: 0417-2219055 邮箱地址:lnjr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