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本溪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新改建工程 |
点击:86次 日期:2020-04-22 17:39:22.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本溪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新改建工程已由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招标申请报告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本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本溪县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本交字[2020]15号)、关于2020年本溪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本交字[2020]1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维修改造工程13.672公里/2条、桥梁维修7座,新改建工程1.598公里/1条路。该工程已列入2020年辽宁省农村公路计划,建设性质为维修改造、新改建。
2.2计划工期:112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2.3招标范围:2020年本溪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新改建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工程估算投资:人民币1012.23万元
2.5工程规模:维修改造工程13.672公里/2条、桥梁维修7座,新改建工程1.598公里/1条路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工程专业资质和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含)以上资质;
(3)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投标人具备2019年辽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等级A级(含A级)以上;
(5)近五年公路类似工程中标额不低于本项目的业绩二个(含二个)以上;
注:投标 人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http //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提供社保证明。
3.1.3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的施工任务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提供社保证明。
3.1.4交通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证、B证、C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6招标人对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2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3.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其他要求
(1)中标人需配合地方政府办理征地拆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各种问题。
(2)中标人需有能力协调项目所在镇乡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需自行解决弃土场地问题,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3)考虑到施工工期与环保手续办理等原因,本工程不接受自建沥青拌和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持(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开户许可证(5)2019年辽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等级A级(含)以上(6)近五年公路类似工程中标额不低于本项目的业绩二个(含)以上(需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管网上打印的中标结果公示、非公路项目业绩不予认可)(7)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提供社保证明(8)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的施工任务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提供社保证明;(9)交通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证、B证、C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1)被授权人身份证(1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1日9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xggzyjy.com)上发布。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长江路书苑巷17号
联系人:金宏
联系电话:1384145117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联 系 人:王达菲、樊帆
联系电话:18909836263、13700147307
邮箱:liaoningxuanze@163.com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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