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沙河新甸镇段治理工程施工 |
点击:68次 日期:2020-04-15 11:51:43.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岫岩县沙河新甸镇段治理工程施工已由鞍山市行政审批局以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新甸镇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鞍行审批复农[201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岫岩县新甸镇。
2.工程规模:河道治理6.1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资额:1023.2 万元。
4.本项目共划分1标段。
5.招标范围:河道疏浚工程及岸坡防护工程。治理段内全线进行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总长6100m;岸坡防护工程共计5805m,其中,左岸3450m,右岸 2355m。
6.工期要求:2020年05月15日开工至2020年12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230天。
7.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达到相关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 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本次招标项目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4日至2020年05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到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
取消报名环节。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05月11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邮寄到 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20号甲(睿柏云酒店1楼半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者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412-7983991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9号奉天银座B座406室
联 系 人:武成龙
电 话:024-6778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