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2020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
点击:81次 日期:2020-04-15 11:51:26.0 |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2020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和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以辽交规划发【2020】14号和葫交运发【2020】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2.建设地点:兴城市辖区内
3.招标范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4.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估算价:约3300万元
二、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开、竣工时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10月31日,总工期169日历天。
四、投标保证金:3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经理: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3.开标时,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0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龙港区海飞路11-2号楼)进行报名审查,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类似工程业绩2个(需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7) 开标时提供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注: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七、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兴城市
联系人:李云光
电话:0429-5650059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龙港区海飞路11-2号楼
联系人:刘玲玲
电话:13591982724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