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20年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一期)项目-沙河街排水改造工程 |
点击:39次 日期:2020-04-15 11:49:57.0 |
一、招标条件
鞍山市2020年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一期)项目-沙河街排水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2020)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中央投资18%,地方投资8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排水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立山区。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包括沙河街排水及道路改造工程和百灵西路、百灵路及百灵东一路三条支路的排水改造。沙河街排水及三条支线改造工程共需铺设D=0.5-1.4米雨水管道长L=2013.8米;铺设D=0.5-0.7米污水管道长L=2148.4米及排水预留管、排水检查井、单、双蓖雨水口和连络管等。
恢复沙河街(劳动路-胜利北路)道路全长1263.53米,车行道宽15米,新建人行道宽1米;新建百灵东一街道路,全长185米,车行道宽7米;恢复道路标线761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鞍山市2020年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一期)项目-沙河街排水改造工程 |
道路、排水工程 |
48 |
4.工期要求:2020年5月13日开工至2020年6月3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9)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0)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3万元
2.开标时间: 2020年5月6日10时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4月15日 08时00分至2020年5月5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负责人签字:公章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邮编:
联系人:刘超
电话:0412-5553959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
邮编:114005
联系人:杨丽娜 刘翠
电话:0412-2623002
传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