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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街道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点击:29次 日期:2020-04-07 18:13:14.0
招标代码:04272020050107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家街道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盘锦市大洼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田家街道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大高农【202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田家街道。
2.2合同估算价为679万元。
2.3招标范围:灌溉和排水措施、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1589070600000至1609401600000,计划工期235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水利水电或市政(专业)贰(含)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其他要求: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5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3.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注:2019年大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兼投。。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4.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3万元;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2020-04-23 15:00前完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的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提供有效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交纳凭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4-07 08:30至2020-04-14 16: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
http://202.97.171.222/pj-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4-28 10: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
http://202.97.171.222/pj-jsgc-tb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7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宝石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新立镇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9号奉天银座大厦B座4楼406室
联 系 人: 马国辉 联 系 人: 王楠
电 话: 15184286831 电 话: 15004070205
传 真: 0 传 真: 0
电子邮件: 
2737789930@qq.com 电子邮件: 2737789930@qq.com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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